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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8-28  浏览次数:3528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办〔2010〕43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现将《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巩固“两转两提”活动成果,推进“两转两提”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改进公务员队伍作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是践行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的具体措施,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是加强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提高对岗位练兵活动的认识,把岗位练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创建活动和“两转两提”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市机关形成勤于学习,乐于钻研,甘于奉献,争做标兵的良好风气,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练兵活动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根据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情况,建立全市公务员业务标兵库,将公务员参加练兵比武与评先评优和培训、选拔、任职结合起来,建立起练兵活动的长效机制。要通过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学习业务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岗位练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使广大公务员的素能得到明显提升。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8月2日

 

 

 

 

 

 

 

 

 

 

 

 

 

 

 

 

 

 

 

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素质、比技能、育作风、树形象”为主题,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人才选拔储备等各项工作,在广大公务员中营造崇尚学习、钻研业务、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加快推进我市“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基本技能练兵。基本技能练兵内容为法律法规、文秘、和计算机办公应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务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文秘主要包括机关公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内容;计算机办公应用主要包括办公软件使用、互联网应用和文档制作等内容。

(二)专项业务练兵。专项业务练兵内容由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系统特点确定。

三、参加范围

参加岗位练兵活动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份)。制定全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对练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练兵活动。各县(市)区负责本地区基本技能练兵活动,市直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基本技能练兵活动和本系统的专项业务练兵活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明确要求,深入动员发动,迅速掀起岗位练兵活动热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晓舆、靳丽娜;联系电话:67185871、67178252)。

(二)培训练兵阶段(8--10月份)。各单位按照全市岗位练兵活动要求,组织本单位公务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岗位,突出系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岗位培训与练兵,切实提高公务员基本技能水平和专项业务水平。

(三)初赛选拔阶段(11月上旬)。基本技能初赛选拔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通过比赛,每个县(市、区)选拔出4名,每个市直单位选拔出2名,参加全市基本技能竞赛比武;专项业务初赛选拔按系统为主进行,各系统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比赛方案,在系统内选拔5名,其中县(市)区公务员不得少于2名,参加全市专项业务竞赛比武。人员名单和推荐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竞赛比武阶段(11月下旬)。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个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随机抽取若干名人员,和各单位选拔推荐的人员一起组成参赛队,参加全市基本技能竞赛比武活动。基本技能竞赛比武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大赛和计算机办公应用大赛组成。其中,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大赛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竞赛内容为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计算机办公应用大赛以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竞赛内容为办公软件使用、互联网应用和文档制作。根据两项比赛总成绩,选拔出基本技能标兵。同时,各参赛队团体成绩作为评选练兵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专项业务竞赛比武采取公开比赛、评议展示的形式,在各系统推荐的基础上,选拔出全市专项业务标兵。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份)。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岗位练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召开全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总结表彰会,对评选出的业务标兵记功嘉奖,对练兵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岗位练兵活动的领导,成立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荃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周春辉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白云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局长申顺建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 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组成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地本部门岗位练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立足岗位,全员参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和系统特点,立足岗位职责,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科学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本次岗位练兵活动要求全员参与,各地各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练兵形式,做到人人参与练兵,人人接受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岗位练兵活动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岗位练兵热潮。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练兵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练兵比武氛围,全面展现我市公务员队伍精神风貌。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活动简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练兵和竞赛期间,市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督查考评等形式进行指导、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确保练兵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