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金拨付
承办处室:考核奖励处
范围对象:按照规定实施奖励项目的单位。
资格条件:列入年度奖励计划的项目和年度考核优秀实施表彰奖励的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内容、份数):
(1)表彰奖励文件1份。
(2)《河南省统一财务收款收据》或者《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缴款通知书》(视单位账户性质确定)、或者商业发票。
办事流程:(1)主办单位根据奖励计划实施情况或者年度考核备案情况,填写收据报市人社局。(2)市人社局审核后,填写《郑州市行政奖励经费划拨单》或《郑州市公务员奖励经费划拨单》。(3)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人员,划拨资金。
办理时限:直接受理,随到随办。
办理人:薛琳
电话:67181119
说明:
(1)河南省统一财务收款收据
抬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奖金或者××××年度优秀人员××人奖金。
背面注明主办单位的帐号及开户行。
(2)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缴款通知书
缴款人名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编码:xxxx3501(前四位为单位编码)
项目名称:往来结算款项
(3)商业发票
客户名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票背面写明奖励用途、奖金总额、主办单位经手人(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奖品购买商户的帐号及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