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郑发【2009】29号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公务员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治国理政的主体。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管理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颁布以来,我市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公务员队伍在结构、素质、能力和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改进公务员队伍的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进程。
(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基础,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目标,全面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加强公务员队伍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提升、结构优化和管理创新,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提供组织人才保证。
二、依法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
(三)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公务员法、运用公务员法,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各级党委要把公务员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门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情况纳入依法治市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创建考核的范围。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抓好公务员法学习,坚持和完善分组学习制度,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逐步配套、不断完善”的思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体系,促进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四)严格公务员源头管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录用机制。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形成制度,定期招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免考口子。加强对公务员调任的管理,严格程序和审批权限,不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做出的调任决定无效。拟调任人选应符合公务员登记的条件,具备拟调任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经历。除公开选拔外,不得超越本级党委管理权限跨系统、跨地区调任。从企事业单位调任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通过竞争上岗或公开选拔方式产生拟调任人选。规范公务员的转任管理,除转任领导成员公务员外,从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外地机关到本市机关或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到公务员管理机关的,要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乡(镇)机关中按聘用制干部身份登记的公务员,原则上只能在乡(镇)机关之间流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的原聘用制干部,不能流动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
(五)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除特殊职位外,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实行竞争上岗,鼓励在非领导职务晋升中引入竞争上岗机制。规范竞争上岗工作,各机关的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应按有关要求分别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实施。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各机关竞争上岗工作。
(六)健全公务员交流制度。各机关要有计划地实施公务员交流。领导成员公务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进行交流。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特殊岗位公务员,要扩大交流范围,加大交流力度。拓宽公务员跨部门、跨系统转任渠道,积极开展上下级机关之间、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公务员的挂职锻炼工作,研究公务员到企业或农村挂职锻炼的方法,选派公务员到发达地区和上级机关挂职锻炼。采取积极措施,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开选拔素质高、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党政机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七)抓好公务员考核评价工作。将公务员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探索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指标体系、以服务对象满意为首要考核标准的考评体系、以奖优治庸罚劣为原则的奖惩体系、以政策法规为基本规范的制度体系、以检查评比为主要手段的监督体系。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要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检查。推行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实施。
(八)加强公务员登记和职位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的政策规定,维护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建立人员编制、登记、工资福利相对照的管理制度,无编制余额和职位空缺的,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不能办理入编、工资套改和增加工资基金手续。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实现编制使用、职位配置、工资发放与公务员登记名册完全对应。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以公务员登记名册或公务员登记管理机构确认的名单为基础,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建立符合公务员法要求的工作机制,公务员招录、任职、调动,须先经公务员登记管理机构进行职位和任职资格审核,其他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及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建立公务员职位统计审核制度,加强公务员职位管理,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免公务员的职务。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公务员登记和职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九)重视和关爱公务员。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公务员权益保障,从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关心、关爱公务员,积极妥善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的落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关心公务员的身心健康,逐步提高公务员的医疗保健水平,每年组织一次公务员健康体检。支持和鼓励各机关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高度重视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提高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积极营造鼓励公务员扎根基层、敬业奉献的良好环境,对优秀基层公务员,要在职务和级别晋升、奖励、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
(十)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紧紧围绕增强执政意识、突出能力建设这个核心,大规模培训公务员。进一步完善培训体制,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公务员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市场,建立培训基地。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开发,建立师资库和精品教学资源库。建立健全培训经费由财政统一列支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提高的保障机制。改进培训经费管理和使用方式,提高使用效益。将公务员参训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公务员考核范围,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规定,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科学安排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开展高端专题讲座,增强吸引力和说服力。设立公务员网络培训超市,积极拓展网络培训新阵地。推广个性化、差异化培训,探索开展网络及远程菜单式教学自学活动,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利用率。加强公务员培训交流,有计划地安排公务员出国培训。
(十一)大力推动“六型”机关建设。在全市大力开展“学习型、法治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一是建设学习型机关。通过完善机关日常学习教育制度、开展读书活动、组织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出台鼓励措施,支持公务员在职参加学历或学位教育。加强机关先进文化建设。二是建设法治型机关。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健全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监督,实施行政决策问责制度。三是建设创新型机关。强化公务员的创新意识,政策上鼓励工作创新。设立工作创新奖,开展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四是建设服务型机关。强化公务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四难”现象。完善服务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当前,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五是建设效能型机关。加强协作,优化办事流程,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六是建设廉洁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
(十二)强化公务员执行力建设。一是培育执行理念。围绕提高执行力,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消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消极应付,乱行政、乱作为等现象。二是提高执行能力。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的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工作创新和整体协作能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强化公务员调查研究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实践能力。三是加强监督。建立对公务员执行力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以职责要求为依据,完善对公务员执行能力的考核奖惩。
(十三)加强机关处(科)室建设。以提高机关处(科)室执行力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加强学习、协调、写作、演讲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处(科)室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能力。通过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以及开展效果检查、绩效考核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处(科)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处(科)长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处(科)长队伍在机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打造高绩效团队。开展争创优秀处(科)室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处(科)室和优秀处(科)长。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十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坚定政治方向,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办得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好事实事。各机关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诚信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指标。
(十五)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公务员精神,不仅深刻体现了公务员工作的内在性质,而且蕴涵了鲜明的时代要求。要加大对公务员精神的宣传力度,把学习公务员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公务员培训计划中,通过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向公务员灌输,使公务员耳熟能详,了然于胸。
(十六)深入开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活动。以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为目标,围绕“三化两型”城市建设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每年开展特色鲜明、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的主题活动,精心组织,持续推进,常抓常新。全市各机关和全体公务员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十七)大力培养和宣传公务员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从中发现典型,大力培养典型,广泛宣传典型。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优秀公务员的先进思想、优秀品质和高尚精神,激励广大公务员牢记使命和责任,自觉学先进,比先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十八)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的监督,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对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机关处(科)室,由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奖优罚劣。发挥法纪的刚性约束作用,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十九)建立公务员行为规范。制定我市机关和公务员行政执法及公共服务的基本规范,各级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具特色的实施细则,以制度规范公务员的言行。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推行公务员挂牌上岗制度,制定和推广使用规范用语,落实优质服务各项制度。
五、切实加强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机关主要领导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公务员队伍建设与领导班子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各公务员机关在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十一)求实创新,注重效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是事关全市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和社会各有关方面,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根据各自担负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勇于开拓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把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把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