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偏远贫困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该省今年起将采取“宽严相济”的措施,降低乡镇机关招录“门槛”,放宽报考资格条件,缓解基层用人难。
通知指出,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机关,可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以下7项措施: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层次,最低可到高中或中专毕业;适当放宽专业限制,可不限专业或仅限专业类别;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一般最高不超过40周岁;不限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在报考职位所在县的人员招考。
通知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内,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工作;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临时抽调。办理录用手续时,新录用的公务员应与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乡镇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和权责关系等。(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