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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前行 探索中进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23  浏览次数:3762

来源: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市公务员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牢固树立省会城市公务员队伍建设“首位度”意识,秉承“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核心”的理念,按照“规范管理打基础,转变作风重服务,提升能力求质量,竞争激励促活力”的思路,以更高的起点、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着力提升公务员依法管理水平,努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三化两型”城市建设,为增强我市引领中原崛起乃至中部崛起的实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得到了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兄弟城市的认可和肯定。

一、基本情况

(略)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严格把关,着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源头质量

“公开”、“阳光”、“考试”、“从严”…这些为郑州人耳熟能详的字眼,点滴折射出我市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长期坚持的理念和做法:严格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质量。通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和不断创新,我市逐渐形成了以公开公平为原则、以考试选拔为手段、以严格登记为保障的公务员录用机制,筑起了保证队伍质量的第一道坚实屏障,树立了队伍建设的响亮品牌。

1、坚持凡进必考。公务员录用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我市坚持凡进必考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原则,努力做到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实现了群众放心、社会满意,提升了公务员主管部门乃至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坚持做到“五公开、四抽签、一监督”。“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四抽签”即:在面试中随机进行考生顺序抽签、考官组合抽签、监考考场抽签和考题抽签;“一监督”即:每次组织考录都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始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2004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98次,招录公务员(含人民警察)1710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55人,期间未发生一例违纪违规事件,赢得了考生、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

2、实行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干部,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务员素质的又一重要措施。2002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87名干部,其中副县级41名、正科级64名、副科级48名,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大反响。这次选拔,具有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突出特点,既扩大了选拔优秀干部的范围,又彰显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理念,其广泛的影响性和较强的导向性,使这次选拔的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对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军转安置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渠道,我市多年来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拔军转干部到机关工作,深受军地各界好评。对所有公务员名额,全部通过考试进行分配,不靠关系靠成绩。同时,对军转干部在部队的贡献及功绩进行量化,作为考试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既注重成绩、又兼顾业绩的科学安置环境。2004年以来,共有2293名优秀军转干部被分配到各级机关工作,军转干部成为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人才来源。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专业化水平,我市自2001年开始实施“引博从政计划”,先后引进博士研究生182人,充实到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有力促进了班子建设,提高了班子决策水平。市直机关重视从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机关遴选公务员,不但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也促进了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控制公务员调任,对调任人选严格把关,避免“考不进来调进来”现象的发生。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同时,我市规定机关内设机构职位出现空缺,一般应从本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中任用,也可以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从本系统内部调任;除公开选拔外,不能超越本级党委管理权限跨系统、跨地区调任。

3、严格实施登记。公务员日常登记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备受广大公务员和社会各界关注。我们严格依法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维护了登记工作的严肃性。第一,制定政策规定。公务员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我市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有关政策,研究制定了公务员日常登记规定,保证了登记工作不断线。规定制定过程中,我们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对具体问题认真分析,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征得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第二,严格实施登记。认真执行登记政策规定,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在登记范围、对象、条件、权限、程序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不搞特殊,不开口子,确保已登记人员全部符合公务员法的要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一概被拒之门外。第三,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共同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登记的政策规定,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具体问题,双方共同研究探讨;信息数据,双方实现共享。和谐融洽的合作关系,保证了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第四,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公务员日常登记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其中既有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组织和个人原因,如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设置不规范等。为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保持机关和公务员的稳定,我们多次深入县区和机关调研,了解并整理出日常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请示,予以妥善处理。2007年公务员集中登记结束后,我市在日常登记工作中已登记(含转任登记)公务员1061人、参照管理人员150人。

(二)坚持教育培训,增强本领,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模式多元、成效显著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本领,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市注重把公务员高端培训与基础培训有机结合,把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有机结合,丰富了培训模式,提高了培训效果,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1、实施高端培训。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对公务员素质的新要求,改革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请进来举办高端讲座,走出去进行前沿培训。邀请国务院参事、高校教授、著名作家、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主讲人等专家学者,从金融危机、经济形势、台海局势,到公共管理、应急管理、人才队伍,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到公务员礼仪、公务员规范等多个方面,为全市公务员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公务员前往国外、境外以及国内发达地区和著名高校,学习行政绩效考核、城市危机管理、公共财政支出等前沿课题。2004年以来,共组织公务员出国、出境培训30余批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年均开展高端讲座3次以上。大范围的前沿培训和高端讲座,使公务员丰富了知识,转变了观念,也促进了思考。

2、加强基础培训。认真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等基础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的规定,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2004年以来,共组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技术能力培训等基础培训以及法律法规培训、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等专项培训数百期,累计培训7.3万余人次。改革培训组织模式,全面推行公务员培训学分制,公务员可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学习内容和培训时间,较好地化解了工学矛盾。完善培训管理手段,推广使用“培训管理智能卡”,提高了管理信息化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了代训、漏训等不良现象,保证了培训计划的落实。为提高公务员公共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开展了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全员培训,委托天津大学从我市公务员中招录培养了30名公共管理硕士。

3、强化实践锻炼。在抓好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注重通过多种途径,为公务员创造和提供实践本职工作之外的锻炼机会。通过挂职锻炼等方式,选派优秀公务员到基层工作,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既增长了实践才干,又增强了为民意识。安排公务员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民族村帮扶、灾区援建、“四城联创”等重点工程,在复杂环境中提高公务员本领,在艰苦条件下磨练公务员意志。事实证明,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的有机结合、互相补充,是提升公务员能力的有效途径。

(三)坚持狠抓养成,强化监督,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亮点频闪、精彩纷呈

作风是公务员思想、素质和能力的外在反映,作风建设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精髓。我市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注重加强公务员的作风教育,大力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克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公务员精神,引导公务员主动转变工作作风,同时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促进公务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1、依托多种载体,加强作风教育。依托载体抓作风,是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形式。第一,扎实开展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活动。活动展现了十年来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加深了广大群众对公务员制度的认识,增强了公务员的责任感、荣誉感,树立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围绕“我心中的公务员”或“怎样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征文活动,得到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共收到征文3825篇,评出一等奖36篇,二等奖50篇,三等奖79篇,优秀奖123篇。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条例学习和知识竞赛活动,编写了暂行条例辅导读本,赠送各单位组织学习,并在全市组织了条例内容考试,加深了公务员对公务员制度的了解。隆重举行了公务员宣誓仪式暨“我自豪,我是公务员”演讲比赛,全市近千名公务员参加宣誓仪式,17名选手参加了演讲,3名选手获一等奖,5名选手获二等奖,9名选手获三等奖。编印了由时任市长的王文超同志作序的《公务员之歌》一书,书中收录了征文一等奖作品、演讲作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事迹等,获得了各级机关和公务员的好评。第二,扎实开展“为纳税人服务”宣传教育活动。2004年,我市抓住公务员管理职能与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结合点,在各级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成立了市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合实际的考评办法,充分调动了全市各级各单位的积极性。向社会广泛宣传“为纳税人服务”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了浓厚的宣教氛围。把开展向任长霞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通过事迹报告会、参观事迹展、大讨论等方式,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组织开展了“为纳税人服务”书法比赛活动,共收到书法作品900余副,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活动结束后进行了认真总结,对21个单位和40名个人进行了表彰。

2、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为强化广大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活动,为公务员队伍建设设立了新载体,找到了新途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促进了这一活动的持久开展,公务员的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意识、无私奉献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在内涵挖掘上,每年赋予这项活动以新的主题,大主题稳定,小主题常新,2010年的活动主题为“增强创新性、提高执行力”;在内容设计上,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理念,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的中心工作,确定开展活动的着力点和侧重面;在措施保障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在评选表彰活动中,一是坚持面向基层。县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县市区的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评选数量的二分之一,打消了群众担心的领导成员占用名额过多的疑虑。二是畅通推荐渠道。除由单位组织推荐外,社会各界可采取邮寄、传真、网络和直接报送等方式直接推荐候选对象,个人也可以自我推荐,推荐渠道实现了多元化。三是严格考察把关。采取了委派工作组进行实地考察、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招募大学生志愿者明察暗访、组织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等办法,对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把关。四是加强组织协调。成立评审委员会,市人事、纪检、组织、宣传、文明办等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密切配合,保证了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2004年以来,全市共有109名公务员被授予“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7个单位被评为“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就包括“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任长霞、“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北下街街道办事处等全国先进典型。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活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

3、构建和完善全方位监督体系。有效的监督是转变公务员工作作风的重要保证,我市高度重视对机关和公务员公共行为的监督,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人民群众对公务员工作作风的满意率显著提升。一是定期开展群众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把民主评议作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意、发现问题、促进政风行风转变的长效机制,民主评议单位已经发展到76家,2009年首次将部分参评单位的窗口处室、窗口岗位列为评议对象。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制定《郑州市社会各界民主评议市直机关、单位和行业作风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都要听取评议结果的汇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满意率排序后5名的市直单位及后2名的行业的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各评议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社会承诺,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另外,我市还安排被评议单位和行业主要负责人走进媒体直播间,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明察暗访活动。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深入了解机关和公务员在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我市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效果比较明显。明察暗访组成员一般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公务员代表和记者等组成,来自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市内五区、市直机关等单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明察暗访的主要内容包括机关工作纪律、政令执行、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承诺落实、依法行政、依法从政等方面,在范围方面,以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部门、问题和事为重点,在内容方面,以工作秩序、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问题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解决:对情节轻微的,向单位通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反思检讨;对情节较重或较为棘手需有关主管领导出面干预解决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对问题严重或影响较大的,全市通报批评,单位书面检查,认真整改,并责任到人,严肃处理。三是研究构建公共服务质量监督制度。为提高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质量,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我市正在研究建立公共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各机关在官方网站建立投诉专栏,设立监督电话,随时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查。

(四)坚持以法为规,依法为之,公务员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科学高效

依法规范公务员管理,是中央实施公务员法的明确要求,是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的基本前提,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保证。我市以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为主要依据,按照“建制度、抓规范、促竞争、激活力”的思路,用制度规范管理,靠管理建设队伍,形成了严谨、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公务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1、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郑州公务员管理的重点之一。根据公务员法,我市在深入调研、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公务员日常登记、考核、交流、培训、表彰奖励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促进了郑州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制定这些制度的过程中,为提高质量,我们研究确定了广泛调研、认真研究、分工负责、集体讨论的基本工作思路。第一,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调研,在学习掌握国家政策规定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了解外省市的先进做法和成功探索,以开阔视野,启发思维,借鉴经验;第二,在调研的基础上,以集体研究的方式,深入分析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写作的基本内容和框架;第三,任务分解,合理分工,确定每项制度的负责人,按集体研究的方案分别起草;第四,初稿完成后,集思广益,反复讨论;第五,主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提高科学性和可行性。

2、规范公务员职位管理。职位管理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市按照公务员法及国家和省关于职级管理、职务设置的有关规定,对照机关“三定”方案,严格职位设置和职位审核工作,切实加强职位管理。按照“规范设置、动态管理”的原则,为全市公务员机关和政府派出机构建立了公务员职位管理台帐,严格控制职位设置,并采取实名制的方式,实时掌握职位使用情况。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编制变化等原因职位设置需要调整的,以及因人员增减等原因职位使用需要变化的,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公务员日常登记期间,把职位管理与登记工作有机结合,保证登记工作严格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取得了较好效果。

3、创新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广公务员竞争上岗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大力选拔口碑好、官德正、作风实的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贡献大、成绩多、实绩好的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组织、人事部门积极指导和参与各机关的竞争上岗工作,对竞争对象审核把关,对实施过程精心指导,促进了竞争上岗工作的规范化。各机关的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需要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在竞争上岗具体实施过程中,组织、人事部门会派出专人现场进行指导监督。以竞争上岗为基础,综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我市还创新实施了以“群众推荐、素能测评、差额票决”为核心的“三票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即:第一票,群众推荐票,把初选权交给群众,促进党管干部原则与尊重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第二票,素能测评票,把展示权交给自己,促进选人与用人的有机统一;第三票,差额票决票,把决定全交给集体,促进民主与集中的统一。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克服了不正之风,扩大了用人民主,激发了工作热情。

4、加强公务员机关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管理,注重点滴养成,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市委、市政府要求各机关要注意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眼,积极推进机关办公规范化建设,营造规范、文明、清新、高效的机关办公秩序,使广大公务员在日常点滴中受到熏陶,提升素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为全市机关印发了《公务员行为规范》,为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行为提供了标准。全市各机关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机关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如市政府办公厅在机关内部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活动,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制定或修订了51项内部管理制度,为机关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该单位制定的《关于严格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的规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制度,对工作人员的着装仪容、工作纪律做了明确规定,为全市公务员机关树立了典范。市人事局根据《公务员行为规范》,细化制定了《郑州市人事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郑州市人事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等制度,并经常检查考核,机关办公秩序、人员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事实证明,规范的日常管理,在全市机关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5、完善公务员考核体系。对公务员的德才实绩作出合理评价,给予合理奖惩,有助于激发工作干劲,改善工作绩效。郑州以国家颁布的公务员考核规定为依据,充分发挥考核作用,探索创新考核方式,考核体系逐渐完善。郑州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考核模式上力求完善。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并重,既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结合实际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平时考核办法。平时考核按照“确定目标、日常纪实、定期小结、实施考核”的步骤进行,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确定公务员个人阶段性目标任务,公务员以日记形式,在考核手册上记录当天工作完成情况,以周或月为单位进行工作小结,由主管领导进行定期评价。二是在考核主体上力求全面。实施了全方位考核,主管领导、服务对象、同事、个人均按一定的权重履行考核主体职能,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考核结果的片面性和失真性。三是在考核方法上力求创新。在坚持现行考核方法的同时,在二七区试点实行了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市中级法院、市交通局等单位也实行了以量化打分、日常评估为核心的平时考核方法,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力求合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除按规定作为调整公务员职级、工资和实施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外,我们重点围绕“以考核促进工作”这一思路,将各机关的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与机关业务工作紧密挂钩,在国家规定的比例范围内,依据机关所受奖励或惩戒情况,对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实行浮动管理,避免了“一刀切”现象,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6、扎实做好奖励惩戒工作。近年来,郑州对行政表彰奖励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着力在严格规范、服务大局上下工夫,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第一,围绕中心工作实施表彰奖励。我们注重把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表彰奖励计划,如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保障民生的“十大实事”,“四城联创”等重大工程,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中博会等重大活动,招商引资、经贸交流、生产建设等经济建设活动,以表彰奖励促进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对一些临时性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及时纳入表彰奖励计划,如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第二,严格规范表彰奖励活动。市人事局为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所有行政表彰奖励项目的审核、提交政府研究、具体实施等工作,其它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对表彰奖励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未列入奖励计划的,不得组织实施,有效遏制了滥施奖励现象。设立全市奖励基金,由市人事局统一管理,所有奖励经费均从奖励基金中支出,规范了经费支出渠道,节约了财政支出。规范了奖励的名称和程序,提高了表彰奖励的权威性,实行统一的奖励标准,避免了相互攀比。2004年以来,共有11489个集体、33075名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工作部门表彰。在做好表彰奖励工作的同时,对违法违纪公务员也给予严肃处理。2004年以来有33人被开除公职,其中公务员29人、其他4人;39人被辞退,其中公务员8人、其他31人。认真做好了公务员调动、辞职、退休等基础性工作,公务员出口保持通畅。

(五)坚持打牢基础,增强后劲,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不竭动力和不涸源泉

公务员队伍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管理,高质量的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近年来,我市重点从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管理手段等几个方面着手,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1、加强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为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市每年都要组织2-3次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讲解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是国家和省市新近出台的政策规定,同时针对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经常流动这一实际情况,对公务员管理的日常业务进行培训。另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还经常选派业务骨干,到各机关开展公务员管理政策和管理业务的现场培训活动,解答机关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水平,方便服务对象,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对公务员管理的日常业务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公务员登记、职务任免、表彰奖励、考核、辞职辞退、档案管理、参照管理单位申报、人大政府任免等28项主要业务,对每项业务的适用对象、资格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工作程序、受理方式、办结时限甚至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都做出了明确说明,并汇编印刷成《公务员管理业务手册》,免费发放至全市公务员管理机关使用,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外地来我市调研的同行也给予了高度评价。我市还经常举办行政管理高级培训班,组织各县区和市直机关中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到香港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深圳大学等知名高校,重点开展科学发展观、领导决策与能力、政府治理、公共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以开阔眼界,启迪思维,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现代管理能力和水平。

2、开展公务员管理业务考核。加强公务员管理,离不开严格的督查和检验措施。我市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旨在通过对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全面监督和综合评价,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水平。考核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领导重视情况、依法管理情况、业务办理情况、学习调研情况、基础工作情况等五大部分,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对公务员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既对制度建设、经费投入、基础档案等内容实施定期考核,又对政策运用、材料报送、学习研讨等内容实施日常考核,体现了过程管理与结果控制相结合的考核原则。对综合考核结果优秀的,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较差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批评,并视情做出相应处理。

3、提高公务员管理信息化水平。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国家对于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我们大力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申请核拔经费86万元,构建了基于网络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实现公务员登记、职位管理、考核、奖惩、档案等管理工作的网络化。经过公开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系统现已通过验收并在全市部署使用。系统能够动态、直观地反映公务员队伍现状,为行政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承担了公务员日常业务办理、公务员基础信息统计等工作,实现了公务员日常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4、规范公务员档案管理。我市对全市公务员档案实行了集中管理,以创建国家一级档案室为目标,加强了公务员档案室软硬件建设。一是新建了公务员档案室,优化了档案室空间、设施等硬件环境。二是制定完善了档案材料审核把关、材料接转、档案质量通报登记等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整档、查档和档案转递等公务员档案管理业务。三是按照中组部制定的档案管理标准,开展公务员档案规范整理工作,对公务员档案整理、入档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务员档案内容失真的问题,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可靠,维护公务员档案工作的严肃性。

(六)坚持统筹兼顾,稳慎推进,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公务员队伍建设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2006年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作为全市的中心工作,遵循胡锦涛总书记“深入调研,明确政策,稳慎处理”的批示精神,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集中精力,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了公务员集中登记、参照管理报批等重点工作,保证了公务员法顺利入轨运行。

1、学习宣传,明确政策。我市高度重视对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渐形成了长效学习机制,为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第一,组织集中学习。公务员法颁布伊始,迅速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集中学习活动,为全市公务员发放4万余册公务员法单行本和注释本,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逐条研读,以理解法律条文,明确政策规定。组织了公务员法考试,全市2万余名公务员全部参加,考试成绩作为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第二,建立分组学习制度。全市机关被分为8个学习组,每组确定一个牵头单位,每月确定一个学习研讨专题。年度学习计划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每年年初下达,由各组牵头单位具体组织落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分组学习制度的实行,有效解决了全市统一组织学习会占用公务员主管部门太多精力、完全依靠各机关自行组织学习又不能保证效果的难题,促进了公务员法学习活动的不间断开展。第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公务员法、宣传公务员法、运用公务员法”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得到全市公务员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共收到文章500余篇,137篇文章被评为优秀征文,10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第四,建立郑州公务员网站。网站上设立“政策法规”、“学习辅导”、“交流空间”等专栏,搭建了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和交流的平台。

2、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实施公务员法是一项既严肃慎重,又复杂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公务员集中登记和参照管理申报,由于机构多、人员多、情况复杂,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提前研究对策,合理制定方案,保证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第一,深入开展调研。从2006年初开始,我市先后对全市各级机关进行了4次大规模调查摸底,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现场会2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3千余份,多次组织人员赴基层机关调研,全面了解了全市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数设置及人员状况,掌握了登记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为更加准确全面地发现问题,我市在调研的基础上,采取了“先试点、后铺开”的做法,选取数个市直单位为试点,首先进行模拟登记,达到了发现问题、积累经验的预期目的。第二,积极研究对策。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公务员集中登记和参照单位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对需要上级机关决定的问题,积极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建议,争取政策支持。第三,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省实施方案,制定了《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方案》和《郑州市公务员登记工作细则》,提交市委常委会和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报省里批准实施。

3、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保证公务员法顺利贯彻实施,我市于2006年8月召开了全市会议,对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全面部署,赵建才市长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了会议。成立了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密切配合,联合成立了市公务员登记办公室,从市直机关抽调了30名精干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并成立临时党支部,健全了规章制度,组成了纪律严明、办事高效的工作班子。市公务员登记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市管干部审核组、科以下干部审核组、编制计划审核组和专家咨询组等5个工作组,理顺了业务流程,保证了内部衔接,强化了工作责任。同时,对各级组织人事干部集中进行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以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为主,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了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4、严格把关,稳慎实施。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我市既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又妥善解决实际问题,不但保持了机关稳定,而且促进了工作开展。2006-2007年公务员集中登记期间,我市共登记公务员21884人,暂缓登记150人,不予登记262人,登记人员占行政编制的89%;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参照管理单位511个(其中市直165个),获得批准346个(其中市直58个)。第一,严格审查把关。按照公务员登记规定,对照各级机关的性质、编制、人员在册情况,对全市2万余名干部的档案进行了逐一审核,逐人形成登记意见,逐单位形成审核报告,审核人均要签字负责。对申报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严格审核其职能、编制、人员和经费来源情况,认为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积极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二,严格执行政策。对申请登记的人员和申报参照管理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不搞特殊,不开口子,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混岗人员进行认真界定,杜绝借调人员申报登记,对超出登记范围或个人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登记。严禁超编登记,同时对编外离岗、符合登记条件但因超编暂不能登记人员也摸清底数,记录在册。凡不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单位,我市坚决不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第三,严格进行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包县(市)区跟踪督导,对政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市纪委派专人进驻市公务员登记办公室,全程参与档案审核、资格审批等环节。各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后,均按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方可上报。全方位的监督,保证了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公平公正。第四,妥善处理实际问题,努力保持大局稳定。由于干部人事问题错综复杂,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实际问题,且大多数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我市坚持不回避、不应付,在责成有关单位做好干部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研究,主动请示,妥善解决了职务配置、干部待遇等大量问题,保证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平稳推进,有序进行。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几年的创新与实践,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成就斐然。一是公务员队伍的结构更加优化。本科以上学历和年轻公务员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公务员队伍更趋知识化和年轻化。二是公务员队伍的作风更加优良。我市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公务员教育的首位,着力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公务员精神等方面的教育,有力促进了机关和公务员作风的不断改善。特别是近年来,全市公务员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百姓关注的领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防控非典和甲型流感、抗震救灾、应对金融危机等重大事件中敢于挺身而出,涌现出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任长霞等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典型。从近年来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来看,人民群众对政府和工作部门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的成效已经开始显现。三是公务员的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多层次、多模式的培训,提高了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重视在实践中特别是重大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中磨练队伍,有效提高了公务员的组织、协调和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四是依法管理的浓厚氛围已经在全市形成。实行公务员制度尤其是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公务员机关严格自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氛围逐渐形成,公务员管理更加规范,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有力保障。

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的累累硕果,也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2009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300亿元,增长12%;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521.7亿元,增长12.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01.9亿元,增长15.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89.1亿元,增长2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34.8亿元,增长1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4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121元,分别增长9.5%和7.8%,我市综合实力跃上新的台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出新的步伐。同时,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突出成就,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我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五连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等多项荣誉称号,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已通过国家专家组技术评估,连续三次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这些荣誉和辉煌,离不开全市人民的团结奋斗,更凝结着广大公务员的辛勤汗水,也为我市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做出了最好的证明。

三、几点体会

(一)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公务员管理的工作取向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执政之责、为政之要。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队伍建设已成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核心。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自身职能转换的变化中,工作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准确把握公务员管理工作定位,工作职能重心转向中心工作、大局工作,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紧扣市委市政府“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主题,找准支撑点,撬动全市公务员科学管理的杠杆,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第一准则。公务员管理虽然不直接从事经济工作,但工作的实质是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特别是人才服务,人才决定了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只要我们主动抓住人才开发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通过智力服务破除体制机制束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的工作就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服务。服务大局首先必须要有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做到脑中想全局,心中装大局,增强围绕大局、服务大局的坚定性与自觉性。公务员管理工作大局就是围绕市委、市政府“跨越式发展”和建设“三化两型”城市战略定位与目标,紧扣全市发展战略,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助推郑州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提出,公务员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取向,把能否服务大局作为想问题、做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此来思考工作的总体布局、路径选择、力量配置、具体举措,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全力为郑州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必须把全面把握新形势和新任务作为创新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宏观依据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如何在新形势下创新公务员管理工作新思路,提升社会影响力,作为全市公务员资源管理与开发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面临的发展形势,才能从战略上顺应不断变化的历史形势,从工作上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务员在首脑机构的重要作用。当前,从全国发展格局看,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加快崛起,西部奋起直追。从全省发展形势看,省八次党代会提出加快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努力推进和谐中原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两大跨越两大建设”的总体工作取向,目前各地(市)加快发展、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更加明显,竞争更加激烈。从我市发展看,市委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跨越式发展发展任务,明确了“把郑州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对于这些大的发展形势,公务员管理工作者必须清醒认识,了然于胸,牢牢把握,顺势而为。公务员管理工作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都在发生变化,要使公务员的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环境更加优化,公务员的管理工作就必须顺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工作才能主动、合拍,干在点子上,抓住“牛鼻子”。

(三)必须把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新理念作为发挥公务员管理职能作用的思想利器

公务员管理工作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关键是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树立新理念,在开阔眼界中拓宽思路,通过思想的不断解放促进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一是树立现代理念。现代理念就是公务员管理工作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追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信息化的技术手段,捕捉新目标,发现新机遇,拓展新空间。二是树立开放理念。开放理念就是公务员管理工作要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要站在全局整体的角度看待公务员管理工作,不局限于部门职能、局部利益,而是要跳出公务员管理看公务员管理,围绕中心工作看公务员管理职能,以开放的视野、开明的心态、开阔的胸怀,审视和调整工作目标和思路。三是树立公平公正的意识。公平公正是衡量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价值尺度。公务员管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公平公正尤为重要。树立公平公正的理念,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保证公务员管理工作具有更高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树立协调配合意识。公务员管理工作牵涉面广,需要多部门配合共同完成。作为牵头性的工作部门不仅注重自身作用,还应主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发挥群体优势,集思广益,推动全局工作。编制年度奖励计划、向上级推荐先进等复杂工作体现得尤为充分,得益于富有成效的协调和沟通。

(四)必须把有力的措施和灵活的方法作为公务员管理的工作常态

现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深刻变化,只有不断拓宽、延伸工作领域和范围,才能真正开创公务员管理工作新天地。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决定了在当前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面前,光有满腔热情是不够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恰当的方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实行阳光政务,实施开放型管理。例如在公务员登记方面,我们一是有的放矢,调查摸底,多次以不同的调查方式和不同的调研方法,摸清全市公务员队伍的底数,为制定政策和实施登记奠定基础。二是组成强大阵容,集中开展工作,从市直机关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同志,与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办公,保证工作扎实有序。三是培训骨干,保证工作实效,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主管公务员工作的同志进行政策培训和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对公务员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在年度考核方面,我们做到了常态工作年年有新意。一是把行风评议结果作为确定优秀等次比例的重要因素,实现了年度考核和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二是严格落实对基本称职及以下人员的处理规定。三是维护被考核人员的正当权益,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施考核,做到客观公正。在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方面,采取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脏累苦险行业和工种的评选原则,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打破了过去单一由组织推荐的局面,解决了因推荐渠道单一造成的优秀公务员被拒之门外的问题,充分体现“让人民满意”的特点。

在创新工作方法、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方面,除做好日常公管理工作外,特别注意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共服务。一是注意加强公务员管理的政策研究。政策研究的第一个层次就是贯彻执行好中央和省市的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第二个层次就是根据中央和省市的宏观政策,需要公务员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在不违背大原则和刚性指标的情况下制定实施细则。这是考验公务员管理干部业务能力水平的一项工作。更高层次就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对一些前瞻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或措施办法,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公务员管理部门就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研究公务员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做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建立完善公务员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建立完善自身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等。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公务员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今后,我市将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素质提升为核心,以监督检查为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