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办公厅
一、编制情况
(略)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
(略)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亲民为民,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扎实的工作作风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根本。只有机关工作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扎实了,机关各项工作才能生机勃勃,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作为机关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先后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开展了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增强了机关干部亲民为民意识,提高了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树立了常委会机关的良好形象。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坚持把立法重点放在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开门立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找准人大依法监督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结合点,采用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和视察,并加强督办以提高实际效果。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常委会密切关注民生民意,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使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通过了《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从会议议题的确定、材料准备、会议审议、办理反馈等几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改进会风、提高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人事任免工作方面,常委会积极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建立和实行了任前公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颁发任命书和宣誓就职等制度,切实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的质量。为更好地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到人大代表中,到人民群众中倾听建议和意见,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加强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常委会机关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开办了郑州市人大网站,设置了主任信箱,不断开辟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与常委会联系的渠道。
(二)坚持择优使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效率的保证。一是采取多种途径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使机关干部队伍的达到“四化”标准,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常委会机关通过选调、公选、招录等多种形式,将一批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具备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机关。2004年以来,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先后引进了博士研究生2人,公开招录了5名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有效地改善了机关干部的学历结构。二是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素质。5年来,先后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了人大机关干部培训班2期,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家进行授课,对80多名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同志的业务素质。常委会还在机关举办了20多场次的人大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专题培训,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此外,常委会选派干部60多人次参加全国人大、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组织调训、培训。组织机关干部400多人次参加人事局组织的任职、知识更新等形式的培训。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引导干部爱岗敬业。常委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务员法》要求,积极探索竞争上岗这一干部选拔任用形式。2004年10月对机关部分正科级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通过竞争上岗,进一步调动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8年8月,经报市委批准,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的直接组织和参与下,对9个副县级领导职位,按民主测评、素能测评、差额票决“三票制”的办法实行了竞争上岗,使一部分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走上副县处级领导岗位,极大地增强了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建立健全机制,积极加强规范化管理
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因而制度建设长就显行尤为重要。近几年来,常委会机关不断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制度。为使公务员队伍管理更加规范,更具有操作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制度》、《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请销假制度》、《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住院探视制度》、《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服务规程》、《关于落实机关干部年休假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处职责》等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今年年初,为进一步增强管理制度的实效性,常委会机关成立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常委会及机关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补充修订,并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制定了新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适合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充分发挥参谋服务作用的制度体系,做到用规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用规章制度规范履职和工作行为,实现了机关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制度是制度落实的关键,常委会机关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决克服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年度考核中,常委会严格按照《郑州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制定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总结、部门领导签署确定考核等次意见、民主测评、党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考核信息的审核与备案的程序进行,通过考核使机关干部一年的工作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较好地调动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存在的问题
(略)
五、体会及建议
公务员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基础,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
(一)要与时俱进,增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力的具体体现。公务员肩负着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组织经济建设的重任。公务员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直接反映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才能带领群众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先进文化的繁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成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要通过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公务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开拓创新性,赢得应对挑战的主动权。
(二)要突出制度建设和创新,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
制度不仅带有规范性、稳定性、根本性,而且制度产生机制,机制激发活力。因此,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必须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来抓。一是坚持贯彻执行并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革考试内容,创新考试方法,做到考录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扩大公务员选拔录用的视野,打破身份、地域限制。二是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是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要加强对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与公务员晋升、转任、调任等制度相衔接,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和程序,特别是要规范公务员调任程序,严格调任的范围、条件、标准,防止调任工作的随意性。三是探索建立公务员任用、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科学机制,积极推行公务员任期制、试用期制和部分职务聘用制试点工作,大力推行任前公示制度、考察预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离岗培训制度,探索降职、免职的具体实施办法,创新任用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公务员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尽快制定适应各自特点的、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各层次公务员有所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变弹性目标为刚性目标,实现考核标准的度量化。
(三)要突出能力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公务员的能力决定着机关的管理能力,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机关的管理水平。因此,必须把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放到突出的、重要的位置上来抓。一是研究制定公务员能力素质标准。认真研究公务员群体发展、成长的规律,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特点,重点围绕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知识素质、法律法规素质,制定提高公务员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统揽全局和宏观调控的能力、服务社会的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前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处理关系能力、个人素质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能力标准,提出相应的能力建设框架,为公务员录用、竞争上岗、培训等提供依据。二是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坚持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等党和政府工作的主题,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通过调整公务员人才结构,特别是担负着组织领导重任的公务员队伍结构的调整,组织好公务员外出培训、挂职、交流工作,把自主培养人才与引进优秀人才结合起来。四是建立和完善流动机制。一方面要探索面向社会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新机制,定期对公务员进行轮岗。另一方面,要畅通队伍“出口”,这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难点,是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关键,也是淘汰低素质公务员的重要措施。
(四)要突出作风建设,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
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机关的形象。因此,公务员作风建设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通过行为规范教育,不断加强政风建设,严格依法履职,努力改进服务。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思想素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通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公务员政治理论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观念。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公务员要把发展作为执政为民的第一要务,把为民谋利作为工作的第一责任,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思考、研究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上。因此,要结合机构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度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三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要强化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公为社会提供公开、公平服务的意识,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四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惩治各种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