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登记审批
一、范围对象
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新进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所在单位有空缺编制;
2.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进入方式符合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
4.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
5.个人身份符合登记条件;
6.符合公务员登记的其他规定。
三、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登记的文件3份;
2.个人档案(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审核,审核人在《公务员基本情况表》上签字,不需提供档案);
3.《公务员登记表》5份(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备案暂不填,转任登记使用《公务员转任登记表》);
4.《河南省公务员基本情况表》3份;
5.进入公务员队伍相关手续(市直机关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须提供调任报告、调任批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调任人选的会议记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郑州市公务员变动审批(备案)表》3份;
7.公务员登记信息数据。
以上表格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生成。
四、办理流程
1.所在机关按照组织登记原则,确定登记对象,报审核机关,由审核机关提出申请,报市公务员局;
2.对机关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核,研究后,将符合登记条件人员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备案;
3.根据备案情况办理公务员登记有关手续。
五、办理时限
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备案后3日内批复
六、经办部门及经办人
综合与职位管理处 李伟
七、办公电话
67185371